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舞蹈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体育舞蹈教学、编导、表演和管理基本能力,能够从事体育舞蹈教学、培训机构的管理、体育赛事策划与组织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思想道德要求:通过对思政类相关课程的学习,达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2.专业知识要求:
 (1)掌握体育舞蹈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术;
 (2)掌握体育舞蹈编导、舞台表演与策划、运动训练的基本知识;
 (3)具备一定的社会礼仪与交往、英语、计算机、管理学、营销学等基本知识。
 3.专业技能要求:
 (1)具备体育舞蹈中高级教师的教学能力;
 (2)具备体育舞蹈训练、编导、表演、健身指导等工作能力;
 (3)具备大、中型体育舞蹈赛事、商业表演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体育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能力;
 (4)具备初步的文献检索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4.适宜就业方向:
 中小学、专业舞蹈培训机构的体育舞蹈教学工作;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体育行业协会、培训机构、企事业单位的策划与管理等工作。
 三、课程课时学分分配
 1.各类课程课时分配比例:
 
  
   
    课程类型  | 
    课程类别  | 
    课程门数  | 
    课时合计  | 
    占总课时比例  | 
    选修必修课时比  | 
   
   
    必修课  | 
    公共基础课  | 
    28  | 
    989  | 
    36.42%  | 
    80.11%  | 
   
   
    专业基础课  | 
    8  | 
    318  | 
    11.71%  | 
   
   
    专业课  | 
    13  | 
    868  | 
    31.97%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14  | 
    504  | 
    18.56%  | 
    19.89%  | 
   
   
    共同选修课  | 
    2  | 
    36  | 
    1.32%  | 
   
   
    合计  | 
    65  | 
    2715  | 
    100%  | 
    100%  | 
   
  
 
 2.各类课程学分分配比例:
 
  
   
    课程类别  | 
    课程门数  | 
    学分合计  | 
    占总学分比例  | 
     | 
   
   
    公共基础课  | 
    28  | 
    54.5  | 
    30.02%  | 
     | 
   
   
    专业基础课  | 
    8  | 
    19  | 
    10.46%  | 
     | 
   
   
    专业课  | 
    13  | 
    50  | 
    27.55%  | 
     | 
   
   
    专业选修课  | 
    14  | 
    28  | 
    15.42%  | 
     | 
   
   
    共同选修课  | 
    2  | 
    2  | 
    1.10%  | 
     | 
   
   
    实践教学环节  | 
    6  | 
    28  | 
    15.43%  | 
     | 
   
   
    合计  | 
    71  | 
    181.5  | 
    100%  | 
     | 
   
  
 
 3.实践教学课程学分
 
  
   
    实践课程类别  | 
    课程门数  | 
    学分合计  | 
   
   
    纯实践课程  | 
    7  | 
    14  | 
   
   
    含有实践内容的课程(仅计算实践学分)  | 
    12  | 
    48  | 
   
   
    实践教学环节  | 
    6  | 
    28  | 
   
   
    合计  | 
     | 
    90  | 
   
   
    实践类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  | 
    49.58%  |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一)社会实践:员工在校期间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总周数不得少于12周。通过社会实践对本专业员工进行素质教育,培养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有组织、有计划地让老员工接触社会、参加社会实践、参与实际工作,从而达到认识社会、服务社会、认识自我,提高素质的目的,是老员工现行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和延伸。
 (二)劳动教育:在员工第一学年进行,由学务处和各系共同组织,学分为1学分。
 (三)毕业实习:为了使员工毕业之后能够更快的适应社会、适应企业,在校期间利用第七学期后半学期或第八学期于校内校外实习基地进行为时不低于八周的毕业实习,必须在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由学校进行监督,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老师反馈,更好的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真正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四)论文设计:论文撰写分四个阶段:拟报题目阶段:各系可确立员工论文题目,也可由员工自拟题目,经由指导老师审阅后确定题目;列提纲阶段:根据指导老师审定后的题目,自己列出详细的写作提纲,并经指导老师审阅后,确定写作提纲;撰写初稿阶段;修改定稿阶段: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建议,修改定稿。论文答辩答辩阶段,员工必须通过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方可毕业。论文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级。
  
 五、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六、主干课程
 音乐基础理论、舞蹈解剖学、芭蕾基本训练、舞蹈教学法、体育舞蹈编导理论与实践、体育舞蹈专业摩登舞课程、体育舞蹈专业拉丁舞课程、现代舞等
 七、课程设置及授课进程
 课程设置及授课进程表附后
 八、考核评价与成绩计算
 员工课程考核及成绩计算请参照《一竞技学则》第四章相关规定。
 九、修业年限和学位授予
 (一)修业年限:四年
 (二)学位授予:本专业基本学制为四年,并实行4—6年弹性学制。员工修满全部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相关问题的说明
 十一、方案执笔人及审核人
 (一)方案执笔人:栗元辉
 (二)方案审核人:张王利